2015年启动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,2018年全面推进,到2021年,基本建立具有中国特色、符合安徽省情的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,形成分类考试、综合评价、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,健全促进公平、科学选才、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,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、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“立交桥”。
4。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。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机会,中等职业学校可实行注册入学,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弹性学制、宽进严出。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加考试提供服务。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制度,试行普通高校、高职院校、成人高校等之间的学分转换,实现多种学习渠道、学习方式、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沟通,构建人才成长“立交桥”。按照教育部有关学分互认和转换的意见,制定贯彻落实措施。
(四)强化监督管理机制。
1。加强信息公开。深入实施“阳光工程”,健全分级负责、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。及时公开招生政策、招生资格、招生章程、招生计划、考生资格、录取程序、录取结果、咨询及申诉渠道、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、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,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,接受考生、学校和社会的监督。加强信息咨询、政策解读,提高信息公开的有效性和针对性。
2。完善保障体系。加强教育考试管理制度建设,健全教育考试招生联席会议制度、考试安全保密制度、集体决策制度、回避制度、重要事项报告制度,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,强化条件保障,构建科学、规范、严密的教育考试安全体系。健全诚信制度,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。全面落实教育考试招生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,提高考试招生法治化水平。
3。加大违规查处力度。加强考试招生的全程监督。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,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,及时公布查处结果。构成犯罪的,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(五)研究制定高考综合改革方案。
认真贯彻《实施意见》,借鉴改革试点省份的经验,研究2021年高考录取考生总成绩由不分文理科统一高考的语文、数学、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的具体操作办法,积极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、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。根据教育部部署,2018年制定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,报教育部备案同意后,从当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。
三、加强组织领导
(一)强化责任落实。各市县政府要高度重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,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。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,加强协作,切实履行职责,共同抓好落实。要加大对高中教育教学的投入,改善办学条件,促进高中教育发展,适应改革新要求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,具体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,按照规范管理、优化配置、提高素质的要求,加强师资队伍建设,鼓励、促进广大教师主动参与、积极投身课程改革,营造实施课程改革、推进素质教育和科学选拔人才的良好氛围。加强招生考试队伍建设,努力建设职能明确、管理规范、运转高效、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工作体系。切实提高专业化服务能力,推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各项举措的落实。